城乡油气长输管道常见隐患及整治策略以吉林市
0 引言
油气管道一般埋于地下,因沿线地形复杂、环境多变,易受土壤腐蚀、自然灾害和第三方影响,即使出现泄漏也不易被发现,加之人员密集区域的长输管道,大多兼存占压、间距不足、不满足规范要求的交叉或并行等问题,给管道运营埋下了安全隐患。笔者结合多年安全生产监察实践,以吉林市船营油气长输管道隐患整治为例,就城乡油气长输管道常见隐患及整治策略,分析如下。
1 城乡油气长输管道常见隐患
1.1 占压管道
油气长输管道占压,指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 m 地域范围内,存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大型物料或设备堆场、根系达管道埋设部位的深根植物等。常见占压,含新建、扩建房屋及围墙,延至管线两侧5 m 内;企业新(扩)建道路、加盖围墙,致使管道被占压;管道上方、周边道路拓宽,车流量、车型增大,对管道形成占压。
1.2 安全距离不足
间距不足,一是新建城区、城镇、学校、医院、居民活动广场等公共场所,管道周边人口不断增加,逐渐出现安全距离不足的问题;二是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加盖厂房、库房,形成安全距离不足。
1.3 不满足标准规范要求的交叉、并行(含穿跨越)
其指公路、铁路、输电线缆及设施、埋地管线等与管道及附属设施的距离,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
1.4 地质灾害
其指对管道输送系统造成危害的灾害,如山体滑坡,致使油气管道发生泄漏。
2 油气长输管道隐患整治依据
(1)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 m 地域范围内,禁止建房以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已建的要彻底清除。
(2)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5 m 地域范围内,禁止种植乔木、灌木、藤类等可能损害管道防腐层的深根植物,但以下情形不予禁止:多年生低矮灌木(花卉)和葡萄,因根系不甚发达,对管道抢修作业影响较小,已经种植的可不清除,提出种植要求的可不禁止;不超2 年的树苗经济林木,凡承诺按时移栽的,已经种植的可不清除;浅根果树,如未在管道正上方种植,已经种植的可不清除,提出种植要求的不予禁止。
(3)禁止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5 m 地域范围内,修建带有地下基础的玻璃温室和永久性塑料大棚。简易蔬菜大棚可不禁止,但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采用竹、藤或钢筋骨架,当年搭建并拆除,通风良好,无地下基础;二是不在大棚内从事威胁管道安全的活动,发现管道泄漏,及时通知管道企业,应急抢修作业时无条件清除。
(4)在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 m 地域范围内修建围墙,鉴于围墙对管道占压面积小,不构成安全影响,故而对取得合法征地手续,不从事威胁管道安全活动,在管道应急抢修作业时无条件拆除的,不予禁止。但修建围墙,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修建与管道平行的围墙,不应对管道安全运行造成威胁;二是修建与管道交叉的围墙,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 m 地域范围内,宜采用铁艺或镂空砖墙,管道上方设置不小于3 m 的横梁,围墙与管道交叉角度不能小于30 度。
3 船营区油气长输管道隐患及整治策略
吉林市船营区共有1 条输原油管线、2 条输天然气管线、1条输成品油管线,均途径船营区搜登站镇、大绥河镇和越北镇,管道隐患主要是占压和安全距离不足。为此,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排查整治领导小组,以油气长输管道隐患整治依据为准绳,坚持原则、严格排查、对症施策,从源头上解除了油气长输管道隐患。
3.1 5 处占压管线问题及整治对策
全区共5 处占压管线问题,主要集中在华博玻璃公司的生活楼、临时车间以及能兴电力公司的门卫房。①迎宾大路华博玻璃院内两处占压。一处是宿舍楼东南距管线0.5 m,西南占压管线1 m(框架结构,有规划审批);另一处是临时车间占压管线(钢筋结构,无规划审批)。经查,占压管线建筑物,为吉林市华博玻璃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北侧与之相连的两个连续的违章建筑,而非厂房。为消除隐患,经勘测研究,一是拆除占压管线的建(构)筑物;二是对部分天然气管线实施改线。在满足安全距离的情况下,在华博院内向外引管线至院外绿化带,再与管线重新连接。该管线长约300 m,接头2 个,顶管1 处。②迎宾大路兴能电力厂门口门卫房占压。门卫房南端占压管线1~1.5 m(框架结构,无规划审批,地上、地下各90 cm)。经查,该建筑物为吉林市能兴电力有限公司门卫房,属违章建筑,经约谈和下达法律文书,最终自行拆除。③越北镇春光村二社一村民自建库房(约100 m2,无审批手续)占压,两侧还有安全距离不足的建筑物。已依法对占压库房和两侧安全距离不足的建筑物强行拆除。④大绥河村九社一村民蔬菜大棚占压(钢筋结构,300 m2,先有大棚后建管线)。经与管道企业研究决定,加装浓度报警装置,暂时保留,加强巡查管理。⑤越北镇春光村二社一村民蔬菜大棚压占(钢筋骨架,1 200 m2)。鉴于既无底层基础,又无加温行为,其建好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对管线不构成危害,故暂予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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